关于电动车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认证要求变更通知
2019年8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了《关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及充电器认证要求变更通知》,修订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及充电器安全与性能认证规则》及其配套文件的实施规则,涉及产品类别:142002。具体涉及内容如下:
CQC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规则名称修改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及充电器安全与性能认证规则”;
2、增加认证依据标准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和GB/T 36944-2018《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要求》;
3、修改3.1认证单元划分原则;
4、修改9.1产品认证标志,由CQC S,变更为CQC S&P;
5、证书有效期从“长期”调整为“5年”;
执行修订后规则要求
规则的修订不涉及证书换证。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可按照修订后的实施规则申请认证,企业可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