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手机,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摄像机,遥控玩具等可充电锂电池已经是非常流行的电子产品,因此对锂电池货物运输的需求越来越大。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手册“手册第38.3节第3节是普遍接受的UN38.3认证,该认证是专门为运输需要锂电池通过高度的危险货物而制定的联合国条例,模拟,高低温循环,振动试验,冲击试验,55C环温度短路试验,冲击试验,过充电和强制放电试验。UN38.3适用于航空运输过程和日常使用的存储和其他过程。
目前,应用得较为广泛的国际标准是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锂离子电池标准。根据各自的需求,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及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等机构,也制定了相关的锂离子电池运输安全标准,并得到广泛应用。此外,一些国家及组织,如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美国电气汲电子工程师学会(EEE)和日本国家标准局(JIS)制定的关于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标准,也有广泛的影响。这些标准的检测项目相似。但是测试的条件则有所不同。
GB/T19212.17-2019《电源电压为1100V及以下的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 第17部分:开关型电源装置和开关型电源装置用变压器的特殊要求和试验》于2020年5月1日实施,该标准代替GB19212.17-2013。
2020年6月16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第23批5项评议物质中的4项物质加入SVHC候选清单。由于成员国委员会对法国提议的将间苯二酚(EC 203-585-2;CAS 108-46-3)确定为SVHC未达成一致意见,所以间苯二酚暂未被列入SVHC中,但后续欧盟委员会仍会就此物质展开进一步的确认,从而做出最终决定。至此欧盟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已增加至209项。
2019年8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了《关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及充电器认证要求变更通知》,修订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及充电器安全与性能认证规则》及其配套文件的实施规则,涉及产品类别:142002。
信息通讯设备的KC认证是根据韩国电气通讯基本法第33条和电波法第46条及第57条施行的强制认证制度。 凡是在信息和电信设备认证实施细则第3章列名的产品(或设备)必须通过认证并加贴认证标志,才能生产,进口或在韩国境内销售。
6月1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将GB 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国家标准实施日期延长至2021年7月1日。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2021年7月1日之前的过渡期内,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执行GB 2626-2006或GB 2626-2019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尽早按新标准组织生产。
近来,由于三个部委明确要求所有出口的医疗用品必须要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才能验放,所以许多最初希望通过自我声明获得医用口罩CE认证的制造商开始将出口欧洲的注意力转向防护口罩。 在欧盟防护口罩属于个人防护用品PPE,需满足法规(EU)2016/425的要求,并按照EN 149:2001 + A1:2009进行性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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