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无线产品RED新指令将于2017年6月13日强制执行
欧盟无线产品RED新指令将于2017年6月13日强制执行,该指令将取代无线电与电信终端设备指令(R&TTE指令),符合旧R&TTE指令的产品将不允许在欧盟市场上销售,任何在2017年6月13日之后投入市场的产品必须遵从RED指令。
基于现在的新概念产品越来越多,欧盟的R&TTE Directive 1999/5/EC指令诸多地方满足不了现有产品。以前的R&TTE指令更多是指无线射频及电信终端产品,而新的RED指令是指无线射频设备,包括无线发射设备和无线接收设备。新指令旨在跟上数量和种类都不断增长的无线电设备和装置的步伐,并确保它们相互之间或对人类健康不会造成伤害。新标RED指令和旧标R&TTE指令虽有相似之处,但也有许多差异。
差异:
1、 RED产品范围仅包括无线通讯和无线识别设备(如RFID,雷达,移动侦测等)。射频设备不用于通讯或者识别的会在电磁兼容EMC指令和低电压LVD指令的管控中;
2、 有线通讯终端设备(TTE)被移除,因此RED指令仅用于无线产品;
3、 无线广播接收机现已纳入RED指令范围(之前涵盖在电磁兼容EMC指令和低电压LVD指令中);
4、 指令覆盖频率下限已取消(之前R&TTE的管控起始频率是9 kHz),而上限依然是3000 GHz;
5、 公告机构评估意见由“型式检查证书”取代;
6、 制造商只有在其质量体系经过公告机构评估过后,才能使用带公告机构号码的CE标志(完全质量保证–型式H);
7、 二类设备需向各国频谱机构进行通告的要求不再需要;
8、 二类设备的标识(警告号!)不再需要,不过在某些国家受限使用的警示标识依然需要出现在产品包装上;
9、 不再需要在用户手册中出现CE标志,不过手册中必须注明射频使用的频段及发射功率;
10、 个人评估用的套件不再受管控(即不需要进行RED认证);
11、 新指令要求使用统一的充电器;
12、 制造商及入口商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出现在设备上,而当设备太小时可以出现在用户手册中。
值得一提的是,原不属于R&TTE指令范围的电视机、收音机产品,现已加入RED指令,最新版RED协调标准列表中也陆续增加了EN 303 340 (DVB-T/T2)、EN 303 372 (DVB-S/S2) 等标准,新增了对此类产品的射频性能要求。因此, 2017年6月13日起,对于电视机、机顶盒、收音机等产品必须符合RED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