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UN3480,PI965,第IA和IB部分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和电芯其荷电状态(SoC)不超过设计额定容量的30%。30%的容量测试按照IEC61960标准7.3.1 0.2C进行放电得出的容量值;按UN3480,PI965,第IA和IB部分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和电芯禁止在客机上运输。
按UN3480,PI965,第II部分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和电芯禁止在客机上运输。
电池或电芯≤2.7Wh:包装件必须贴锂电池操作标签、仅限货机标签;
2.7Wh<电芯≤20Wh,2.7Wh<电池≤100Wh:包装件必须贴锂电池操作标签、仅限货机标签。在单票货物中,托运人只允许运输一件按UN3480,PI965,第II部分运输的锂离子电池或电芯包装件。 按UN3480,PI965,第II部分运输的锂离子电池或电芯包装件可以通过合成包装件运输。但每个合成包装件中只允许含有一个这样的包装件。包装件外部所粘贴的仅限货机标签和锂电池操作标签如果在合成包装件外部不能清晰可见,那么这些标签必须在合成包装件外部再现,并在合成包装件外部标记“OVERPACK”字样。 3、在单票货物中,托运人只允许运输一件按UN3090,PI968,第II部分运输的锂金属电池或电芯包装件。
按UN3090,PI968,第II部分运输的锂金属电池或电芯包装件可以做成合成包装件运输。但每个合成包装件中只允许含 有一个这样的包装件。包装件外部所粘贴的仅限货机标签和锂电池操作标签如果在合成包装件外部不能清晰可见,那么 这些标签必须在合成包装件外部再现,并在合成包装件外部标记“OVERPACK”字样。 4、按包装说明965和968第II部分运输的锂电池在交运前必须和其它货物分开,同时也不许事先装进集装器(ULD)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