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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中国RoHS对强制性国标(报批稿)《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展开公众咨询

作者:中认联科 发布时间:2025-04-22 阅读:7

2025年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公告: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等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是2025年4月21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反馈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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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摘要

◆ 本文件规定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和标识要求。

◆ 本文件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

引用标准

◆ GB/T 39560(所有部分)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IEC 62321,IDT)

◆ SJ /T 11468-2014 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术语

主要技术变化

本次关于《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的主要变化在于替代了旧标准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及其第1号修改单。相关技术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细化分类管理:增加了电器电子产品分类及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

有害物质限用要求.jpg

2、新增有害物质类别: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质种类由6类扩展至10类,新增四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质种类.jpg

3、标识方式升级: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中,新增二维码、屏显等数码标识形式,使产品的有害物质信息更加便捷地被消费者获取。

4、过渡期规定:对于在本文件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从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的第13个月开始,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5、删除冗余内容:删除原标准中电子电气产品拆分、典型拆分示例等内容,使标准更加简洁明了。

详细信息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https://www.miit.gov.cn/gzcy/yjzj/art/2025/art_2325719a26644d1d803990881034fe15.html

温馨小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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