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指令(EU) 2024/232 ,在欧盟RoHS指令附件Ⅲ中新增第46条关于含有回收硬质聚氯乙烯(PVC)的电子电气门窗塑料型材中镉和铅的豁免,该指令在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即2024年1月31日起正式生效。各成员国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其转化为本国法规。
新增豁免条款内容如下:
关于欧盟RoHS指令豁免的相关规则
最长豁免有效期规则-2011/65/EU Article 5(2)
对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III中所列的豁免,对于附件I中1-7,10 ,11类产品,最长豁免期限为5年,第8和9类产品最长豁免期限为7年,除非特别指出了更短的期限。
对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IV中所列的豁免,最长豁免期限为7年,除非特别指出了更短的期限。
豁免延期申请规则-2011/65/EU Article 5(5)
更新的申请应在豁免期满前18个月前提出。在更新决定出台前,已有的豁免保持有效。
豁免撤销过渡期规则-2011/65/EU Article 5(6)
当一个豁免申请被拒绝或者一个豁免被撤消,该豁免的有效期最早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最迟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8个月到期。
温馨小提示
欧盟RoHS豁免条款的修订对电子电气相关行业有较大影响,可能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制程及经营活动。为确保进入欧盟市场的合规性,中认联科建议相关企业时刻关注RoHS指令豁免条款的更新动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材料替代事宜,避免输欧产品因豁免到期造成合规问题。我司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丰富的有害物质管控经验,可助您轻松了解产品是否安全合规,如果您有需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的工程师将在第一时间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