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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IECEE国际电工委员会发布多项电池CTL临时决议

作者:中认联科 发布时间:2021-09-29 阅读:2315

2021年09月14日,IECEE国际电工委员会公布了关于电池的最新CTL协议。此次发布的三项电池CTL临时决议如下:

01 CTL临时决议

PDSH 2182:充电截止电流

PDSH 2182.png

问题:依据IEC 62133-2:2017条款7.1.2,为进行测试项目准备的第二充电程序,要求充电截止电流为0.05It A。当电池制造商定义不同的充电截止电流时,应该用哪一个截止电池设置充电条件?

回答:应继续使用0.05It A。

但是,根据制造商的要求,可以对使用制造商定义的截止电流制备的样品进行一组单独的测试,以供参考。以制造商规定的截止电流充电时,不得超过电芯的充电上限电压。

解释说明:

充电截止电流对样品的充电状态和测试符合性的有很大概率的影响。因此,应严格遵循标准中定义的值 0.05ItA 。另一方面,考虑到电池制造商为其产品设计的充电截止电流可能不同以反映预期使用条件,因此允许单独进行设置除0.05ItA外,该充电截止电流的测试仅供参考。根据第 7.1.2 章节,不得超过电池的充电上限电压,无论充电截止电流值多少。

02 CTL临时决议

PDSH 2161:样品

PDSH 2161.png

问题:依据IEC 62133:2012、IEC 62133-1:2017、IEC 62133-2:2017条款6评估电池(包),其样品中电芯制造时间是否要求不超过六个月?

回答:不要求。

解释说明:

IEC SC21A WG4 确认其计划在下一版 IEC 62133-2 中删除六个月前的样品要求。

相关话题:

Q1如果电芯没有单独进行过测试,将与电池(包)一起送样评估并进行CB认证,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豁免电芯制造时间?

A该情况下需要对电芯进行单独的全套测试,适用于电芯制造时间不能超过六个月的要求。

Q2跨境供应链的电池(包)制造商申请CB认证,需要关注什么?

A使用跨境采购的电芯来设计和生产电池(包)的周期可能会加长,制成电池(包)时,其电芯制造时间可能已超过六个月。建议电芯制造商提前完成CB认证,并提供电芯样品和CB证书,则电池(包)制造商后续进行电池(包)CB认证时,不用考虑电芯制造时间超过六个月的问题。

Q3已经获得CB证书和报告的电池(包),需要基于该CB证书和报告转发其它标志认证的情况,是否也接受(临时)决议?

A基于已有CB证书和报告转证的情况,是以接受IEC标准及其CTL(临时)决议为前提的。但也不排除,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发证机构有差异化做法或要求,签发属于他们自己的标志。

Q4关于该临时决议的内容,后续是否考虑直接修订标准?

AIEC SC21A工作组WG4计划在IEC 62133-2的1.1版本的下一版中取消该六个月的样品要求。

03 CTL临时决议

PDSH 1037A:系列电池样品的选择

PDSH 1037A.png

电池系列测试的抽样原则:

该临时决议将原有决议(编号DSH 1037)适用的电池标准扩大至包含IEC 62133:2002、IEC 62133:2012、IEC 62133-1:2017、IEC 62133-2:2017、IEC 62619:2017以及IEC 62660-3:2016。为便于更好的理解,该决议在内容上做了一些文字调整。

问题: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尺寸、化学体系、电压、容量不同的一系列电池,如果要验证整个系列的安全合规性,应该选择哪些型号进行测试?

回答:在上面的示例中,当总容量差异超过20%时,从最高容量开始,以低于该值20%的量计算容量值。选择系列中那些容量最接近计算值的型号进行测试。如果一系列电池的总容量差异不超过20%选择最低、最高和最接近该系列中间的一个型号进行测试。可能导致任何测试失败的变化应视为新型号,并应经受要求的试验。

解释说明:

可能被认为与测试类型不同的更改类型,从而可能导致任何测试结果失败,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a) 正极、负极、隔膜或电解液的材料发生变化;

(b) 保护装置的改变,包括硬件和软件;

(c) 电池芯或电池组安全设计的改变,例如排气阀;

(d) 组成电芯数量的变化;和

(e) 电芯组件连接方式的改变。

相关话题:

Q1应不同主机厂的要求,制造商需要设计软包和方形硬壳电芯,其电气参数要求完全相同,是否可以作为单一型号或系列进行测试和认证?

A考虑软包和方形硬壳电芯的物理结构差异较大,以及其差异直接影响到相关的检测结果和判定,是需要考虑成两个独立电芯项目。

Q2具体在哪些方面存在差异的情况下,电池不能作为单一型号或系列进行测试和认证?

A原有决议(编号DSH 1037)规范了具体抽样原则,同时,规范了影响系列判定的主要因素,如存在以下差异,一般不作为系列处理:

(1) 尺寸的差异

(2) 化学物质的差异

(3) 电压的差异

(4) 正极、负极、隔膜或电解液的材料差异

(5) 保护装置差异,包括硬件和软件

(6) 电芯或电池的安全设计差异,如泄气阀

(7) 电芯串并联及其数量差异,或

(8) 电芯连接方式差异。

基于以上规范的严格性及电池的危险性,实际测试和认证时,电池基本上都是单一型号。

相关术语:

IECEE  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方案体系

NCB  国家认证机构

IEC SC21A  IEC电池技术委员会

WG4  IEC电池技术委员会便携式电池工作小组

CTL  测试实验室委员会

ETF13  电池专家工作组

DSH  决议

PDSH  临时决议

温馨提醒

IEC标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需要做必要的阐述、规范或进一步澄清,必要时形成CTL(临时)决议。建议大家基于以上探讨,结合电池IEC标准和CTL(临时)决议充分理解并及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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