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于2020年1月16日公布了新一批高关注物质,之前咨询清单上的4项物质全部加入了候选清单。
其中邻苯二甲酸二异己酯、2-苄基-2-二甲基氨基-1-(4-吗啉苯基)丁酮、2-甲基-1-(4-甲硫基苯基)-2-吗啉基-1-丙酮由于生殖毒性,而全氟丁烷磺酸(PFBS)及其盐由于其多种特性,被加入到SVHC候选物质清单中。至此SVHC候选物质清单共包括22批205种物质。
中认联科提醒企业在生产或进口这些物质以及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时需要根据候选清单明确它的潜在义务。
如果投放欧盟市场的“物品”类产品中含有浓度>0.1%的任意一种SVHC候选物质,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履行REACH法规规定的告知、通报等义务:在收到消费者咨询时,需在45天之内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消费者;含量>0.1%且该物质进入欧盟的总量>1吨/年时,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先向ECHA进行通报,产品方可在欧盟市场销售。“物质或混合物”类产品(如涂料、油墨等)若含有SVHC候选物质,则生产厂商应向下游使用者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S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