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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卖家注意!欧盟电子商务增值税立法已于7月1日已生效

作者:中认联科 发布时间:2021-07-09 阅读:2192

2021年7月1日,欧盟27个国家将实施新的电子商务销售增值税规则,这可能会影响您通过亚马逊在线商店向欧盟消费者销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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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日开始:

如果您是FBA/海外仓卖家(欧盟境内库存发货到欧盟买家手上)

1、配送至欧盟个人买家(B2C订单),亚马逊将代扣代缴增值税;

2、欧盟内部远程销售阈值将统一调整为€10,000。但是!由于被亚马逊代扣代缴增值税,则您不适用这个远程销售阈值。所以7月1号之后,您只需遵守目的国计税原则,进行税金核算即可,无需担心新的远程销售阈值对税金核算产生的影响。同时, 您需要在有库存的欧盟国家注册增值税税号。

3、同理,注册地在中国的亚马逊卖家,不适用Union-OSS。

如果您是MFN卖家(欧盟境外库存直接发货到欧盟买家手上)

1、配送至欧盟个人买家(B2C订单),单笔订单货件价值≤€150,亚马逊将代扣代缴增值税,同时此类货件需要附上IOSS相关信息;

2、配送至法国的订单(其他欧盟国家不受影响),货件价值>€150的商品将被限制销售,即您的买家7月1日之后无法下单此类商品。(请注意:如果使用欧盟境内库存(FBA/海外仓)配送至法国则不受影响);

3、欧盟境外(MFN)库存配送至欧盟买家,货件价值≤€22的订单;目前是不用缴纳增值税,但是7月1日之后其增值税豁免将取消。即,所有以自发货形式销售到欧盟的订单,都需要缴纳增值税。且自发货≤€150的B2C订单,会被亚马逊代扣代缴。

应对上述亚马逊代扣代缴欧盟增值税的这一变更,亚马逊卖家可采取:

1、要记得查看并更新您的卖家平台账户详情;

2、别忘了查看您的定价,要确保亚马逊欧洲商城的选品价格都包含增值税。

同时您还需要注意欧代

欧盟商品安全法规也即将在2021年7月16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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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自2021年7月16日起,所有受到该法规影响的商品在进入欧盟地区时都需要有欧盟负责人,海关和相关监管机构会进行随机检查。因此无论您是使用亚马逊物流(FBA)还是自配送(MFN)卖家,都请为您的CE标志商品在商品或其包装、包裹或随附文件中显示欧盟负责人的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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