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指令(EU) 2023/1437,在欧盟RoHS指令附件Ⅳ中新增关于汞的豁免条款49,该指令在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
加拿大于2023年7月5号通知,ISED无线设备列名费$50/Listing将被废除,产生新的设备注册费,新收费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生效。
2023年6月30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23年第10号)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2年第34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对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调整优化结果,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CNCA-C09-01:2023)(以下称新版规则)。
2023年5月31日,越南信息和通信部 (MIC) 发布了第04/2023/TT-BTTTT号通告,该通告将取代第02/2022/TT-BTTTT号通知。
2023年6月14日,欧洲议会以587票赞成、9票反对和2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通过了关于《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的法规,依据正常立法流程,这项法规在欧盟官方发布公告后,将在20天后生效。该协议旨在完善《新电池法》中关于欧盟电池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于电池设计、生产和回收在内的产业链各环节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2023年5月19日,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SAC/TC297/SC3) 在北京组织召开了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送审稿) (以下简称“修改单”)技术审查会。会上审查专家认真听取了起草组的汇报,最终一致同意通过对该修改单的审查,同时建议修改后向国家标准委提交齐套报批资料,以便尽快批准发布实施。
2023年5月26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了IEC 62368-1:2023 (第四版)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商务和办公机器领域内使用音频、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电气和电子设备(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的安全要求(不包含设备的性能或功能特性的要求)。
2023年6月1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了《关于照明电器产品自愿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 17625.1-2022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显示:照明电器产品自愿性认证依据标准GB 17625.1-2022《电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并替代GB 17625.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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