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号,BIS发布公文,强调内容如下: 1. CRO第四批强制认证产品的实施时间延后 MeitY决定,CRO第四批强制认证产品的实施时间从2020年10月1日延长至2021年4月1日。 2. 第SI No.45条目的产品描述修正 2020年4月1日通告中的第(2)栏第SI No.45的条目“Standalone LED Modules for General Lighting”应替换为“Independent LED Modules for General Lighting”。
众所周知,英国已经脱欧,目前正处于脱欧过渡期中,该过渡期将到2020年年底为止。2020年9月1日,英国商业、能源和工业战略部正式发布了UKCA标识的指导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UKCA(UK Conformity Assessed)标识将成为新的英国产品标识。此前CE标识覆盖的大部分产品,在脱欧后需要转换到或申请UKCA标识,才能进入英国市场。
IEC 60598-1:2020灯具.第1部分 一般要求和试验于2020年8月17号正式发布,IEC 60598-1:2020为此次发布的第九版本,将取代IEC 60598-1:2014+A1:2017版本。
根据欧盟市场监督和产品合规的法规(EU)2019/1020要求:自2021年7月16日起,所有带CE标志的商品需要有位于欧盟境内(英国除外)的欧代作为商品合规的联系人(下称“负责人”)。除医疗器械、索道装置、民用爆炸物、热水锅炉和升降机外,所有 CE 标志的商品均受此法规的管制。在英国境内销售的商品不会受到此法规约束。
2020年9月3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公布了欧盟食品接触塑料法规 (EU) No 10/2011的修订法案(EU)2020/1245,该法案主要对(EU) No 10/2011附件I、II、IV和V作了重要修改。 法案将于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第二十天(2020年9月23日)生效。在2021年3月23日之前首次投放市场且符合旧法规的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允许继续投放市场至2022年9月23日,直到库存耗尽。
2020年9月1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就2种潜在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s)展开公众评议。此次评议的两种物质分别是四乙二醇二甲醚和二月桂酸二辛基锡,锡烷,二辛基-,双(椰油酰氧基)衍生物,以及任何其他锡烷,二辛基-,双(脂肪酰氧基)衍生物,其中C12为脂肪酰氧基部分的主要碳原子数。公众评议将于2020年10月16日结束,在此期间各利益相关方均可向ECHA提交评议意见。通过评议的物质将作为第24批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
2020年8月28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认监委关于明确5G移动用户终端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公告,公告明确了5G移动用户终端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即5G产品在上市销售前需要通过CCC认证。
近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新指令(EU)2020/360、(EU)2020/361、(EU)2020/364、(EU)2020/365、(EU)2020/366, 修订ROHS指令2011/65/EU附录III和附录IV的豁免条款。此次修订主要针对六价铬和铅在一些豁免材料中的用途进行细分并根据新分类别给出新的豁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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